模范检察长张鼎丞的三次让贤
更新时间:2026-05-19 18:41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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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鼎丞是著名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,是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。张鼎丞一直任职到1968年,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任职时间最长的最高检检察长。张鼎丞始终把党的需要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,从不计较自己的个人得失尤其是职务大小,甘当人民的勤务员,堪称检察战线干部的楷模。
张鼎丞的三次让贤
1949年10月1日,罗荣桓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。10月22日,最高人民检察署成立,11月1日正式办公。1954年9月15日至28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,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,改“人民检察署”为“人民检察院”,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下“一府两院”的国家体制,明确了检察机关在国家机构中的地位,确立了检察机关的垂直领导体制,人民检察制度翻开了新的篇章。
为了适应宪法颁布以后的工作需要,党中央决定调张鼎丞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。当中央组织部部长邓小平把中央的决定通知张鼎丞以后,他向中央副主席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刘少奇提出:自己水平有限,经验不足,恐怕难以担此重任,是否请更合适的同志来当?刘少奇对张鼎丞说,党中央是经过慎重考虑的,要调有威望有经验的同志加强检察机关的工作,有党的信任和支持,你就能够担当起来,就能够把工作做好。此后,刘少奇总是亲切关怀,直接指导和支持检察工作。1954年9月,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,张鼎丞被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,成为共和国第一个由人民代表选出的检察长。张鼎丞还在第二、三届全国人大连选连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。
在革命和建设生涯中,张鼎丞曾多次让贤。第一次让贤是在1945年,党中央决定在江苏、安徽建立华中军区,拟任命张鼎丞为司令员。但张鼎丞认为粟裕更能指挥打仗,建议由粟裕任司令员,自己担任副手。粟裕也致电中央,力呈张鼎丞为正他为副的理由。张、粟二人这种互谦互让,以大局为重,以革命利益为重,不计较个人地位的生动事迹,一时被传为佳话。在著名的苏中战役期间,张鼎丞统管军区一切事务,参与运筹谋划,而粟裕在前线指挥作战,他们一前一后,密切配合,取得了“七战七捷”的喜人战绩。第二次让贤是在1954年,党中央明确由张鼎丞主持中组部工作。但张鼎丞提出自己刚刚从地方来到中央工作,对许多干部还不熟悉,主动请求党中央另外安排部长,他自己只做具体工作。中央同意了他的请求,派邓小平兼任中组部长,张鼎丞甘做助手。第三次让贤是在1964年,张鼎丞担任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,为了培养年轻同志,他又主动要求让位。1975年1月,张鼎丞当选为全国人大副委员长,1980年8月,他积极响应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的号召,请求辞去了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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